抄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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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論文再投稿給期刊:版權歸屬、重複發表和自我抄襲
研究人員每天收到大量的學術會議投稿邀請,請求作者們交納會議費並開展學術交流。除了需要鑑別會議論文是否被單位的科研績效考核體系承認外,還有以下三個問題需要考慮: (1)論文投稿給會議後,如果再原樣投稿給期刊,是否違反版權規定? (2)是否構成重複發表? (3)會議論文經過修改後投稿給期刊,對重複的部分是否必須引用,以避免自我抄襲? 我們希望沒有版權衝突、重複發表和自我抄襲的問題。本文簡要介紹避免這些問題的措施。 雖然關於會議論文再次發表於期刊的研究話題非常重要,但是較少見到研究文章發表,而且這個話題在網路上的答案也非常混亂和矛盾。可供參考的一篇權威論文是浙江大學學報編輯部的翟自洋和張月紅於2013年7月發表在《中國出版》期刊上的文章——“國際期刊界如何看待會議論文集再發表——基於對78種國際期刊及120位編輯的調查”。另外,這篇論文提供的多篇參考文獻也很有價值。 關於這個話題的研究結論如下: 會議論文發表至期刊,造成會議組織方的版權侵犯? 首先,將會議論文原封不動地發表到期刊,會構成對會議論文集版權或會議組織方版權的侵犯。 這是因為多數會議論文集或會議組織方都明確宣示對會議論文擁有版權。即使在會議通知中沒有明確宣示版權,作者也不希望捲入這種複雜的法律訴訟中。因此,通常需要按照最壞的情況做準備,即不宜將提交過的甚至宣讀過的會議論文投稿到期刊,以避免被起訴,除非在向會議投稿時與會議主辦方簽署明確的版權協議。同樣的一篇作品不能在不同的媒介上出版兩次。所述媒介包括會議、期刊、書籍、報紙、視頻、音頻、互聯網文章等各種形式。然而,當以下三種情況之一出現時,會議論文可以原樣投稿到期刊,沒有侵犯版權的問題: (1)會議主辦方明確放棄版權,而且不公開出版論文集,使得會議論文完全屬於無版權爭議的內部交流資料(版權默認歸論文作者) (2)會議主辦方同意論文作者只做口頭報告(oral-only presentation,通常需要提交並使用PowerPoint格式的文件),而不提交論文格式的文件,而且明確表示口頭報告的PowerPoint文件不會收錄在會議主辦方擁有版權的會議論文集內 (3)會議主辦方擁有對應的期刊,並將一部分優秀會議論文推薦到期刊發表,不做任何修改(例如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舉辦的年會論文)。 會議論文原封不動發表到期刊,導致重複發表或自我抄襲? 第二,將會議論文中的部分內容原封不動地或未經實質性修改發表到新的期刊論文中而不加以引用,會構成重複發表和自我抄襲,這屬於學術不端。 一旦被抄襲檢查工具發現或被讀者舉報,論文會遭到拒稿或撤稿。因此,如果想在期刊論文中再次使用會議論文中發表過的文字、圖表或觀點,必須在參考文獻格式上引用自己曾經發表過的會議論文。在別的地方公佈過摘要、課程講義、學位論文或預印本不算是“過去發表過”。因此,這四類內容是可以直接用來作為原創性內容髮表成會議論文或期刊論文的。將論文的內容從一種語言(比如中文)翻譯成另一種語言(比如英文)再次發表,是不允許的,這算是重複發表。 引用大量會議論文中的內容並再次發表到新的期刊,會造成什麼問題? 第三,將會議論文中的大量內容經過自我引用而再次發表到新的期刊論文,會構成“灌水充數增加篇幅”的學術不端問題,這被崇尚原創性的學術界鄙視。 因此,多數期刊對能夠引用的內容比例做出限制(綜述型論文除外)。例如,新增內容佔全文的比例必須大於25%至75%。另外,在期刊論文中自我引用時,需要滿足版權許可的要求。例如,很多圖表的引用必須事先獲得會議論文版權擁有者的許可。 簡而言之,會議論文不能重複發表到期刊。這個話題目前看起來似乎廣為人知,但是為什麼它居然還成為一個問題而遭遇辯論呢?原因出自版權弱化的舊時代的發表習慣和過去缺乏抄襲檢查工具這兩方面。在20世紀80-90年代,在計算機、電子工程和電氣工程等領域,由於技術發展迅猛,快速便捷的會議論文交流曾經成為發表模式的主流。因此,將同一篇論文先投稿到會議、然後再投稿到期刊,曾經被會議和期刊均視為正常與合規的發表行為,這包括在期刊論文中標記一句“該論文的更早版本已在XXX學會的會議論文集YYY出版”,或者“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XXX conference ” 、 “ 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XXX conference”。但是,由於會議論文集通常屬於正式出版物,能夠被數據庫檢索到,而且由於主辦會議的各專業學會的版權保護意識增強,將會議論文再次發表成期刊論文這一明顯侵犯版權的現象就不能再被容忍了。而且,由於過去沒有抄襲檢查工具,自我抄襲的現像只能依靠讀者舉報而進行事後的撤稿通報處罰。相比之下,抄襲檢查工具目前被廣為使用,使得論文在投稿時就經常被編輯查重,那麼就無法再混過去進行重複發表。 綜上所述,雖然很多會議論文比期刊論文具有更快的發表速度,但是考慮到會議費成本、單位認可程度、版權限制、自我引用等方面的麻煩,向會議投稿論文需要謹慎。 延伸閱讀 自我抄襲:研究人員可以重複使用自己的論文?論文重複發表的現象如何降低論文比對相似度?降低重複率秘訣 需要英文編修,就找Wordvice。|寫作資源|論文英文編修|學術論文翻譯|課堂作業英修|服務價格|常見問題|
2023年 07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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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抄襲:研究人員可以重複使用自己的論文?
網路技術發達讓搜尋資料和複製貼上任何類型的文章變得非常容易,包括學術成果。隨著大學和出版社都在加大打擊抄襲的力度,多數學生和研究人員都很清楚,將別人的研究成果據為己有,不僅是不道德的,而且會嚴重影響自己的學術生涯。 但是,研究人員可能不知道,重複使用自己的構思、研究成果和文字,也會造成抄襲,稱為自我抄襲。有人可能會問:「我怎麼可能自己抄襲自己呢?」實際上,有意或無意地誤導讀者,將自己過去發表過的作品當作新作品再次發表,就是自我抄襲。自我抄襲與抄襲他人作品一樣不值得嘉許,同樣會受到的處罰。 究竟什麼是自我抄襲? 自我抄襲是指重複使用任何自己已經提交或發表的作品而不引用該作品。抄襲的內容包括數據、整篇論文、論文的部分內容或已發表論文中的圖表。從本質上講,如果讓讀者以為作品是新的、原創的,而實際上它卻不是,那麼就構成抄襲。 美國心理學協會稱自我抄襲是不道德和具有欺騙性的,並可能侵犯版權。但是,由於並非所有的文字或數據的重複使用都存在倫理問題或法律問題,在出版社與研究人員之間,關於在內容和程度上重複使用自己已經出版的作品,並不能總是達成共識。因此,生物醫學中心(BioMed Central)與出版倫理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簡稱COPE)合作,最近制定了一套新的指導方針,以幫助編輯們處理重複使用作品的問題,並根據新的情況不斷更新這份方針。本文針對研究生和準備投稿的研究人員,論述避免抄襲和自我抄襲的注意事項。 目錄 明顯的自我抄襲 下述做法是非常明顯的自我抄襲,必須在學業學習和學術工作中絕對避免。 隱晦的自我抄襲 使用自己過去已經發表的作品而不註明出處,有時會讓作者陷入危險的灰色地帶。必須注意審視以下情況,並在使用或引用其他作者的作品時小心謹慎。 自我抄襲會造成什麼問題? 對於重複發表自己研究成果的作者來講,自我抄襲非常有害,原因如下。 什麼時候可以重複使用自己已經發表的成果? 只有在以下情況,才可以重複使用自己發表的作品: (1)為了發表新的論著,有必要重複使用過去的作品。(2)在新作品中明確指出或引用自己過去發表的作品。 研究人員可以將一篇自己用母語發表過的文章翻譯成英文再次發表,供全球更多讀者使用。但是,作者不能假裝這篇文章過去從來沒有發表過。 這意味著研究人員在統計自己的研究成果時,不能把同一篇論文的兩個不同語言的版本都算作獨立論文。當寫書或寫書中的某一章時,研究人員也可能需要使用已經出版的材料。如果正確引用,並告知編輯或出版社哪些部分是全新的,而哪些部分是從自己過去已經發表的作品中摘錄的,甚至包括未出版的材料,那麼使用過去已經出版的材料沒什麼太大的問題。關鍵的一點是,必須在使用前事先徵得被引用材料的所有作者的許可。 如何避免自我抄襲? 以下是確保不意外發生自我抄襲的簡單易行的一些指導方針。 最後,再提交稿件之前使用 AI 線上抄襲檢查工具或是 Wordvice 提供的 iThenticate相似度報告,事前找出相似度高的部分,先做修改,降低論文相似度比例也是個好辦法。 需要英文編修,就找Wordvice。|寫作資源|論文英文編修|學術論文翻譯|課堂作業英修|服務價格|常見問題|
Last Updated : 2025年 12月 10日